第四條 聖靈 文:歐陽輝牧師
聖靈是我們衛理公會信仰要道第四條:「聖靈自聖父聖子而出,與聖父聖子同體、同權、同榮,亦即永生上帝」。聖靈是三位一體的神,與聖父、聖子主耶穌基督同等同尊同榮,但可能是三位一體中,我們認識最少的一位,所以有必要更多的認識聖靈。
一、聖靈是神
作為三位一體中的第三位,聖靈和聖父、聖子是同等的,因此我們對聖父、聖子的敬畏、崇敬和尊榮,也當歸給聖靈。我們不應視聖靈這個位格為次等的。我們認識祂,應和三位一體中的另外兩位一樣。
聖靈的神性,聖靈不單是一個位格,祂還具有神性;祂是神。
1.聖經稱祂為神
「為什麼撒旦充滿了你的心,叫你欺哄聖靈?…你不是欺哄人,乃是欺哄神。」(徒五3-4)
2.聖靈具有神所擁有的特性
(1)祂有永恆的屬性(來九14)
(2)祂無所不在(詩一三九7-10)
(3)祂無所不知(林前二10-11)祂知道所有的事。
(4)祂無所不能(路一35)祂有能力作任何事。
3.祂與父、子連結,地位同等
「奉父、子、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。」(太廿八19)
二、在神的救贖計畫中,聖靈的工作是不可或缺的
「祂叫世人為罪、為義、為審判,自己責備自己。」(約十六8)
「屬神的孩子是從靈(聖靈)生的。」(約三5-6)
三、聖靈是有位格的
很多基督徒似乎覺得聖靈是沒有位格的,祂只是一種能力或影響力。他們把聖靈當作是一種電力或某種能源,他們可以隨意開關。
這個觀念與真理大相徑庭。聖靈是有位格的。祂有極大的權柄和能力,但祂不只是能力而已。祂極之配得我們歸給全能神的崇敬和尊榮。
1.祂具有位格的基本特性
(1)悟性:具有思考及理解能力
(2)感性:感受事物的能力
(3)意志:選擇和決定的能力
能力或影響力不能感受聖經所說聖靈所感受的。譬如我們被勸誡,不叫聖靈「擔憂」(弗四30)。亞拿尼亞和撒非喇「欺哄聖靈」。(徒五3-4)能力是不會憂傷的。你不能使電力憂愁或煩惱,你也不能欺哄或試探它。沒有位格的能力是不會有如此感受的。
2.是一個位格是可以感到憂傷、煩惱,並被欺哄和試探的:
(1)祂能感受(弗四30)
(2)祂可以安慰人(徒九31)
(3)祂會體貼(羅八6)
(4)祂會說話(徒十三2)
(5)祂會禱告(羅八26)
(6)祂會教導(約十四26)
(7)祂可以運用祂的意志(林前十二11)
(8)祂會攔阻(徒十六6)
(9)祂可以行神蹟(徒十九6)
這些都是位格的表現,是無位格的能力所沒有的。
許多人之所以誤以為聖靈只是一種能力或力量,是因為聖經提到聖靈的一些名稱,是象徵祂的工作。
祂被稱為風、雨、油、火及衣服等,都是象徵祂所作的各樣工作,但祂比祂所做的更大。
四、這是聖靈的時代
祂是那「保惠師」,是來代替耶穌的「我要求父,父就另外賜給你們一位保惠師,叫祂永遠與你們同在,」(約十四16),我們現在所處的這個時
代,聖靈恩降遍如是春雨的時代「當春雨的時候,你們要向發閃電的耶和華求雨。他必為眾人降下甘霖,使田園生長菜蔬。」(亞十1),是教會經歷聖靈最大工作的時代,因此我們要盡量認識聖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