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條 基督復活 文:莊璧如牧師
「基督確係死後復活,復其原有身體,具備完全人性;升天、坐於天父右邊,直至末日再臨,審判世人。」
一、復活的背景
耶穌的復活,給我們每人提出的得救問題帶來了答案。耶穌復活了,「作了死者的初熟之果」(林前15:20);這樣便給了我們對末日復活的期待奠定了基礎。舊約猶太人對肉身復活的信仰(撒上2:6、申32:39、詩103:4、16:8-11、71:20-21、伯19:25-27、賽26:19、但12:1-3、何6:1-3),由耶穌得了保證,因為耶穌展示了重獲身體完整與徹底蛻變的遠景(太22:30)。
1.希臘思想
希臘人的觀念裡,人的靈魂是不朽的。因此,當肉體死亡,便將拘禁的靈魂解放,靈魂便進入不死不滅的狀態中。
2.舊約時期
但猶太人的觀念絕不是如此。舊約的猶太人將人看為一個整體不可分割,肉身敗壞靈魂也敗壞。按照聖經所表示的,人已經因為犯罪的情況註定進入死亡。靈魂要成為冥府的囚禁,肉體要在墳墓內腐爛;但這只是一個過渡期,人終要因上主的恩惠復活起來,就如人由躺著的地上,由熟睡中起床一樣。
3.兩約之間
但在馬喀比時期,猶太人因受希臘人的迫害和殉道經驗,使個人報應的問題更形尖銳。許多為信仰而死的聖者們究竟要怎樣呢?但以理書12:2的啟示「睡在塵埃中的,必有多人復醒。其中有得永生的,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。」「永生」一詞在舊約這裡是唯一提到,先知何西阿(何6:2)及以賽亞(賽26:19)所用的復活圖像,以更實際的方式了解:上主要使在陰府的死者復活,好使他們參加(天)國。不過所進入的新生,已不像現世的生活,而是一種變相的生活(但12:3),是公義的國度,是義人死後進入的彌賽亞國度,惡人是沒有復活再生的希望。這在當時成為耶穌時期的復活觀,也是使徒信經論到復活的背景。
二、復活對基督徒的益處
《海德堡要理問答》問45:我們從基督的復活得了什麼益處?答:第一,祂藉復活戰勝了死亡,叫我們分享祂藉死為我們所取得的公義。第二,我們現在也藉著祂的權能活過來得著新生命。第三,基督的復活成為我們將來蒙福的復活的確實保證。
三、復活與主耶穌的身份
耶穌死裏復活,復原的身體是實質的身體(能吃,能喝,有釘痕),與祂被釘十字架前的身體是同一個,祂帶著釘痕手與被矛刺傷的肋旁來證明,但祂的身體也有某種重要的改變,不再受到時空的限制,可以隨意出現在任何地點或隱沒,可以隨意在天上地下往來,但仍然是那個被釘十字架的身體。(路24:15-16、31、36-37、39-40,51、約20:17、27、太28:9、可16:12、19)
耶穌的復活,不單只完成救贖的工作,亦證明自己是上帝的兒子。因此,升天,作在全能父的右邊是當然的。所帶給我們的信息就是「救主耶穌作王」!坐在全能父的「右邊」,「右邊」象徵權柄。基督的工作,就是建立上帝的國度,成為全世界的主宰。這萬有的主宰必要再來。他再來的時候是施獎賞及審判的時刻。
四、基督徒如何宣告這信仰
因此,面對主在世上全面的工作,信徒該有何等的回應呢?與聖餐禮文的「宣告信仰的奧秘」相配合。過去:承認我是罪人,但一切罪都由主承擔了。(基督曾經受死)現在:我是一個新人,要按新的原則—聖經的原則—過有能力的新生活。(基督已經復活)將來:讓今天成為明天獎賞的準備。(基督將要再臨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