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條 道成肉身 文:劉天惠牧師
在本會中〈信仰要道〉第二條道成肉身的內容如下:
聖子即聖父之道,亦即永生上帝,與聖父同體,由童貞女所生,得有人性。以此,有二種純全性情,即神性、人性是也。此二性聯為一體,永不分離,即獨一之基督。誠哉上帝,亦誠哉人也。聖子確實受難,被釘於十字架,既死復葬,使人得與上帝復和,並獻身為祭,不僅贖人原罪,並且贖人本罪。
「道成肉身」這名詞,是指永生神的兒子所作的一種行動,祂取了另外一個本性,就是人性,由童女而生,但仍永遠擁有一個無瑕無疵的神性,這神性是祂在亙古以前已經有的;但祂同時又擁有一個無罪的人性,是永遠的(約一14、腓二2至8、提前三6)。
童女生子:所謂童女生子就是指道成肉身這件事。成了肉身的神子永不會被罪所沾染,因此童女生子的教義極其重要。以賽亞書七章14節預言到童女生子這件事,而馬太福音一章23節,對這件事情加以解釋,指出基督的降生,就是事情的應驗。馬太福音一章23節,稱馬利亞為「童女」(希臘文psrthenos,意思很清楚是指處女)。馬太和路加的記載,都很清楚提及童女生子的教訓。馬太福音一章18節強調,馬利亞是在與約瑟一起生活之前懷孕的;這節經文更說明,她的懷孕是聖靈的工作。馬太福音一章22至23節更強調,基督的降生,是應驗了以賽亞書七章14節童女生子的預言,25節又指出,直至基督的出生,馬利亞還是處女。路加福音一章34節提到,馬利亞從來沒有與男性發生關係,而天使在路加福音一章35節,再向馬利亞解釋說,她的懷孕是聖靈的工作。
基督人性的教義,和基督神性的教義是一樣重要的,如果耶穌不是人,祂就不能代表墮落的人類。約翰一書寫作的主旨,就是要革除那些否定基督真實人性的錯誤教義(比較約壹四2),如果耶穌不是真正的人,祂在十字架上的死,就只是一種幻覺;耶穌必須是個真正的人,才能代替人類而死。聖經強調,耶穌是個真正的人,可是聖經也強調,祂並沒有承受人的罪惡,及墮落本性(約壹三5)。耶穌是由童女所生,童女生子是一個極重要(也是符合聖經)的教義。童女生子是基督無罪的必須條件,如果耶穌是從約瑟而生的,祂就擁有罪的本性。福音書中不少地方都強調,基督是由童女所生的,馬太福音一章2至5節所用的動詞,是主動式(active form)。到第16節提到基督的出生,動詞是故意地改為被動式(passive form)。「耶穌是從……生的」中的動詞,是被動式的,這恰好成為以上記載男人生子的一大對比。
基督神性的含義,初期教會有一些團體,否認基督具有真正的人性,但今天情況卻恰好相反。在過去的兩百多年,自由派神學不遺餘力地否認基督的神性。魯益師(C S.Lewis)說得好,關於基督的位格問題,只能有以下一個結論:除
非祂是撒謊者、瘋子,否則祂就是主。細看基督所留下的偉大宣稱,我們不能單單以祂為一位好教師;祂的宣稱遠遠多於一位教師。說基督是神,意思不單是說祂「像神」,基督在祂的位格和工作上,完全與父平等。基督有不折不扣的形像。關於腓立比書二章6節,「祂本有神的形像」一句話,華菲德(B.B.Warfield)曾說:「最清楚不過,祂被宣稱完全與神一樣,並且擁有一切神之為神的完美特性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