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條 善 功 文:徐雪坪牧師
前言
有一天,有位十分熱心公益的鄰居,停下正要去作宗教義工的腳步,跟我閒聊了幾句。她說:「這輩子過的蠻辛苦,現在有餘力幫佛祖做點善事,看看下輩子能不能成為富貴人。」我們常聽到類似的話,這正是今天許多未信主的人,做善事、積功德的最大目的。然而,對我們信主的人來說,只要得耶穌的救恩,就能享受永生福樂。
信仰要道第十條 善功
吾人稱義之後,因信仰而得之善功,不但不能除去吾人之罪惡,亦不堪上帝嚴格之鑑察。然而,因基督耶穌之故,始蒙上帝悅納。善功係從真誠活潑之信德而生,吾人觀善功即知其信德之活潑,正如觀佳果而知其佳樹也。
善功不能成就人類救贖
所謂做善事、積功德的善功,並不能除去吾人天性的罪惡。因為人類的天性已經腐敗,既是腐敗的人,就無法藉自己的努力行善、工作,和追求良心道德的優越行為,得到聖潔之上帝的喜悅,而得以與上帝和好,成為上帝國度的子民,享受與上帝永遠同在的福樂。除非相信並接受基督耶穌,為世人的罪惡流血、捨命的犧牲救贖之法,否則人類沒有辦法自救,更不能靠著一切良知、道德所行的善功,得到救贖。這正是衛斯理約翰所說,「唯獨信心」的福音。
善功彰顯信徒的生命
成為基督徒,不只是身分的取得,必須依著衛斯理約翰所指出的,蒙恩途徑―祈禱、讀經、聖餐、禁食、團契、行善,來實踐敬虔的信仰生活。這些敬虔之善功,都不是要補救基督救恩的不足,乃是依著聖靈的意思,使我們因親近主,讓靈命得以成長,並體驗與基督同活的生命。所以,敬虔的善功,是實踐: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意,愛主你的上帝,和愛人如己的誡命。讓世人看見我們生命的見證,認出我們真是基督的門徒,叫我們成為世人蒙神賜福的管道。
結論
就善功而論,無論是在人除去罪惡的束縛而得救恩之前,或是在因信稱義後的信仰生活中,都不能成為向上帝討功勞的依據。一切本於上帝,也出於上帝,我們只是蒙恩的罪人。正是以弗所書二章8-10節說:「你們得救是本乎恩,也因著信;這並不是出於自己,乃是上帝所賜的;也不是出於行為,免得有人自誇。 我們原是祂的工作,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,為要叫我們行善,就是上帝所預備叫我們行的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