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五條 集會時間所用語言須為常人所能懂 文:陳信成牧師
衛理公會信仰要道第十五條集會時間所用語言須為常人所能懂:「若有人在集會中率眾禱告,或施行聖禮,用人所不能懂之語言者,即與聖道及初時教會之習慣大相逕庭。」
在教會正式聚會中,該使用什麼樣的語言,本要道有明確的規範,它提供了一個人與人溝通的一般性原則,特別是在語言信息的傳遞上,必須讓聽的人能明白說的人所傳達的訊息,否則「集體」集會將失去其實質意涵。
本條信仰要道符合聖道及教會的傳統(初時教會的習慣)的精神,就聖道而言,在林前14章保羅亦提供了信眾聚會時,在言語溝通上的原則。他鼓勵信徒要切慕「先知講道」的恩賜,目的是要造就聽見的人,單單在集會中「說方言」會讓不懂方言者無法理解所聽到的信息,進而可能破壞了集體互動的關係,因此在「愛」的原則下(林前13章所強調的),必須使用人都能理解的語言,讓人在悟性上可以明白上帝的話語,在整個崇拜的過程讓人可以一同的參與。
保羅並不是禁止人說方言,而是提醒在聚會中要以人的悟性所能理解的話語,倘若有人使用方言,或是在聚會時用不同語言表達時,都需要有翻譯或解釋,讓聽見的人得益處!
近年來教會也有所謂的先知性的信息被傳遞與教導,有些信息卻也令一般的信徒感到困惑,無法理解信息和聖經基督信仰有何關聯,甚至有些教導明顯的與聖經真理相違背。在基督信仰的歷史中,舊約有祭司體系以及先知門徒的傳統,前者僅有亞倫及其後代和利未人(被擄歸回)擔任祭司的職任;後者則追溯到撒母耳的時代,撒母耳「監管」一班先知門徒(撒上19、20),這些先知門徒受神的靈感動而說話,但是說出來的話語卻需要受到神的意旨的考驗。相似的概念也出現於林前14章保羅的教導,保羅鼓勵人追求作先知講道的恩賜,但是他強調聽眾要慎思明辨(如何正確的聽上帝的話語亦是信徒的責任),若是傳達的信息是合乎上帝的心意,必定帶來人對神話語的順服,出於己意或傳遞謬誤的道理,必會導致人心的混亂,造成人際的紛爭。
因此,聚會時使用的語言除了在功能上要能使聽見的人能明白字句的意義,在意涵上亦須符合上帝聖言的意旨,才能使人在崇拜中被眾人勸醒與審明,經歷上帝真實的臨在而對祂生發敬畏之心!
在教會生活中,此信條提醒我們要在「愛」的前提下團契,讓弟兄姊妹能一同參與在主的愛中,更重要的是,要讓我們的生命聚焦在上帝,因為祂,「愛」才有意義,因著祂所賜的聖道,不斷地富化教會的生命,教會是祂的身體,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,我們的生命必須聯結於主,才能擁有上帝永活、全能、榮耀、尊貴的生命。無論吃喝、說話,行事為人,都要為榮耀上帝而行,凡事不求自己的益處,只求眾人的益處,叫聽聞的人可以得救、得益處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