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:龐君華牧師撰
申26:16-27:7盟約的認可
【經文】
26:16「耶和華-你的上帝今日吩咐你遵行這些律例典章,所以你要盡心盡性謹守遵行。
26:17你今日宣認耶和華為你的上帝,承諾遵行他的道,謹守他的律例、誡命、典章,聽從他的話。
26:18耶和華今日照他所應許你的,也認你為他寶貴的子民,叫你謹守他的一切誡命,
26:19要使你得稱讚、美名、尊榮,超乎他所造的萬國之上,並且照他所應許的,使你歸耶和華-你的上帝為神聖的子民。」
27:1摩西和以色列的眾長老吩咐百姓說:「你們要遵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。
27:2你們過了約旦河,到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給你的地,當日要豎立幾塊大石頭,塗上石灰。
27:3當你過了河,進入耶和華-你上帝所賜給你流奶與蜜之地,正如耶和華-你列祖的上帝所應許你的,你要把這律法的一切話寫在石頭上。
27:4你們過了約旦河,就要在基利心山([27.4]「基利心山」是根據撒瑪利亞五經和一些古譯本;原文是「以巴路山」。)上照我今日所吩咐的,把這些石頭豎立起來,塗上石灰。
27:5你在那裏要為耶和華-你的上帝築一座石壇,卻不可動用鐵器在石頭上。
27:6要用沒有鑿過的石頭築耶和華-你上帝的壇,在壇上將燔祭獻給耶和華-你的上帝,
27:7又要獻平安祭,在那裏吃,在耶和華-你的上帝面前歡樂。
【默想】
今天的經文是一個立約的儀式,透過這儀式確認了以色列民與上主的關係,在宣認耶和華為百姓們的上帝後,就要承諾會遵行祂的道,守祂的律法。上主就會實現祂的應許,於是上主的子民這個身份就確立了。過去立約要有記號,如挪亞之約以虹為記,亞伯拉罕之約以割禮為記,今日經文渡河前的立約則是以石為記。於是他們與上主有了一層確立的關係。從此個人或族群的生活都有了指引,守約的人,或整個群體守約的話,就能獲得上主所承諾的福份,最明顯的就是在流奶與蜜的應許之地上,也在上主的面前喜樂的生活。立約,尤其是與上主立約,是非常神聖與莊嚴的事,為自己的一生定調。請你回想你領洗時與上主所立的約,你可有積極地成為一個守約的門徒?
詩119:41-48我倚靠祢的話
【默想】(請閱讀經文後,安靜默想,有哪句話或哪一個詞你特別有感觸,就以此領悟作為祈禱)
太19:16-22遵守誡命
【經文】
19:16(可10:17-31路18:18-30)有一個人進前來問耶穌:「老師,我該做甚麼善事才能得永生?」
19:17耶穌對他說:「你為甚麼問我關於善的事呢?只有一位是善良的。你若要進入永生,就該遵守誡命。」
19:18他說:「哪些誡命?」耶穌說:「就是不可殺人;不可姦淫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
19:19當孝敬父母;又當愛鄰([19.19]「鄰」也可譯作「人」。)如己。」
19:20那青年說:「這一切我都遵守了,還缺少甚麼呢?」
19:21耶穌說:「你若願意作完全人,去變賣你所擁有的,分給窮人,就必有財寶在天上;然後來跟從我。」
19:22那青年聽見這話,就憂憂愁愁地走了,因為他的產業很多。
【默想】
今天經文中這位向耶穌的提問的財主,從他的問題中顯示他對信仰是認真的,因為他並不是要問如何得到地上的幸福,他要問的是永生的事。於是耶穌問他是否遵守了誡命?特別是他在地上與人的關係或倫理如何,也就是十誡中後五誡的要求,他與他人關係的部分,如「不可姦淫;不可殺人;不可偷盜;不可作假見證;當孝敬父母」等,他很輕鬆地回答:「這「一切」他都從小都遵守了,還缺少什麼呢?」,這回答表示這些事對他而言不是難事,他可能是一個從不傷害他人的人,但其實他所說的這一切,並不等於律法或誡命的「一切」。因為律法或誡命中更重要的一部份是「對上帝的態度」,既然他從小就認得律法,那麼他若真的認得上帝,真的嚮往「永生」的話,他一定認清永生的價值,所以耶穌提醒他其實可以進一步作個「完全人」,這彷彿是個關鍵,要有這樣的意願,才能真正愛上帝及愛人,才可以「承受永生」,這是一種價值的抉擇,為了得著那上好的福份,願意放下眼前所擁有的一切,分給有需要的人,並且跟從耶穌嗎?可惜他並沒有回應耶穌的呼召,原因在最後一節,他「擁有」很多產業,這是難以決定的困難所在。這段經文點出了我們一般的迷思,以為要做什麼「善事」,才能「換取」得著永生。其實,永生始於當下,當下決定向著更完全的生命前進,當下認出生命的價值,當下決定要「天上的財寶」還是「地上的財寶」,當下決定是否回應弱勢者的需要,當下決定是否回應耶穌的呼召。如果你是那位提問的人,你如何回答耶穌呢?你當下的決定是什麼呢?